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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省教育厅    文章来源:    点击数:12296    更新时间:2009/12/15 15:09:12
根据省政府应急办《关于防范应对雨雪冰冻天气的通知》(鄂应急办电【20093号):1415日,我省自北向南有一次中到大雪、部分地区暴雪天气过程发生;并伴有45级偏北风;暴雪天气主要位于荆州东部、孝感、黄冈、鄂州、黄石、咸宁等地;1618日早晨最低气温北部地区可达-5~-3,南部地区-2~0,大部地区有冰冻出现。随着气温下降,不少学校采用燃煤取暖,进入了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多发期;冬季冰雪路面增加了师生出行交通安全隐患;学生在户外从事冰雪运动时容易发生意外伤害;积雪容易产生次生、衍生灾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基教一厅【200911号)及我厅鄂教办【20092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应对防范措施重申如下:

1.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交通路况,积极做好防寒防冻、避灾减灾工作安排,确保学校、学生的安全与稳定。

2.各地、各校要集中力量,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要认真查找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要把校内外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实行24小时监控,及时处理屋顶、树木积雪,防止出现垮塌伤人事故。要加强对水、电、气设施设备的排查维护工作,确保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特别是用轻质材料建成的、抗荷载能力较弱的风雨操场(球场)、简易车棚、简易饭棚、简易实习车间等,人员必须迅速撤离,并做好封闭警示标志。校园内道路要采取防滑措施,危险位置要设置安全标识,提醒师生注意。特别要防止发生积雪造成坍塌伤人事故,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学生在躲避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引发拥挤踩踏等意外伤害事故。要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迅速解决。要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周密布置。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本着“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妥善处理,确保安全”的原则,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各中小学可根据冰雪天气进展情况,灵活调整教学安排。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请示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对义务教育学校可临时停课。有寄宿学生的学校,要安排好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确保他们有热饭吃、有热水喝、保暖和、保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冬季交通安全,防范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影响。决定暂停上课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学生回家交通安排方案,并对学生进行专题交通安全教育,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确保学生回家途中安全。有校车的学校要做好校车检修维护工作,确保校车运输安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或节假日不擅自到结冰的江、河、池塘、水库上行走或者滑冰,加强与有关部门、社区、村委会的密切联系,完善学校及周边水域结冰地带的安全警示标志。各高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物资储备,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和后勤保障工作。

4.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安全保卫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各地、各校要认真安排好雨雪冰冻期间的值班工作。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和各单位的重要岗位,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学校24小时必须有校领导在校值班;必须确保信息联络畅通。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资讯录入:cwd11    责任编辑:chengweido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