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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大附中琴韵文学社团策划方案
湖大附中琴韵文学社团策划方案
作者:wangyu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325    更新时间:2009/7/1 21:29:57

湖大附中琴韵文学社团策划方案(草案)

                                          负责人:张瑛  陈智  

一、社团宗旨 

文学的土壤是宽容的,它接纳鲜花与落叶,包容阳光与细雨,也值得我们浇灌才情与热情。文学社作为学校推行素质教育,提高学生人文修养的一个重要窗口之一,对繁荣校园文化,提高学生人文素质具有重要作用,这和学校的办学宗旨是息息相关、一脉相承的。同时,文学社团也是当前语文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通过文学社的先行发展,可以在较大程度上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从而促进整个语文教学的提高。
   
文学性,探索性,开放性”是文学社的社团宗旨。所谓的“文学性”即以文学创作作为社团发展的切入点;“探索性”即保持创新意识,锐意进取,探索全新的发展模式;“开放性”即坚持兼容并蓄的原则,鼓励个性发展。                                                                           

二、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是文学社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文学社接受湖北大学附属中学语文组的直接领导,坚决执行湖北大学附属中学语文组的相关决议,在学生会的配合下开展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  文学社旨在提高全校学生的人文素养,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种人文氛围,扩大学生视野,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和合作,为全校学生提供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青春舞台,为语文组课程改革提供一块实验园地。

第二章  社员

第四条  凡湖北大学附属中学在籍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文学社章程,愿意参加文学社的活动、按期交纳会费的,均可申请加入湖北大学附属中学琴韵文学社。
   
第五条  社员义务
(一)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二)有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文学社交派的义务。
(三)有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的义务。
(四)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义务。
(五)有按期向文学社交递个人作品、推荐外学生优秀作品的义务。
  
第六条  社员权利
(一)享有参与文学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二)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向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向《琴韵》社刊投稿优先发表、作品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的权利。
(五)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六)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第七条  入社
   
申请者应向文学社提交书面申请,经文学社理事会表决批准后放可成为文学社会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享有社员权利。
   
第八条  退社
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文学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文学社提交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第九条  奖惩
(一)奖励设置年度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文学社理事会表决评出。文学社为或奖者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奖励。
(二)对凡不履行应尽义务,规劝后拒不改过的社员,由理事会查证核实后给予相应的处分。

三、人员分工

王宇 : 负责管理文学社管理干部日常的行为规范、组织纪律、思想动态,使同学们能保质保量的开展活动,组织好文学社干部参与学生干部一日常规管理工作。

张瑛 :负责风文学社学生干部以及普通社员选拔与组织培训活动,负责指导学生组稿、分稿、选稿、。

陈智 负责文学社刊物的栏目确定、稿件终审、指导美编设计

文学社栏目指导老师:负责每周一次与该栏目的学生干部见面,每两月一次的专题讲座,每周批改一定数量由学生组稿、分稿、选稿后的作品35篇。每月并推荐5篇高质量的与栏目内容匹配的文字内容(最好是来自于基层的学生作品)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社员全体会议
(一)全体社员参加。会议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每学年结束前一月内各举行一次,由常务副社长主持。
(二)社员全体会议职责。
1
、监督文学社各项日常工作。
2
、对文学社内重大决议进行表决。
3
、审议社长学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4
、选举理事会理事、社长、副社长和各部门主任。
   
第十一条  理事会
(一)理事七名,候补理事五名。由社长提名候选人,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理事长一名。经理事会全体工作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三)理事会职责
1
、监督、指导社长和文学社各部门的工作,审议社长学期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
2
、对文学社内重大决议进行表决。
3
、对文学社各部门及成员的奖惩进行评议。
(四)理事长职责
1
、主持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2
、监督文学社各部门的工作。
3
、对社长实施任免权。
   
第十二条  社长、副社长
(一)社长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理事会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副社长二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员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三)社长职责
1
、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
2
、定期向社员全体会议和理事会汇报工作。
3
、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4
、主持对副社长、各部门主任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定。
(四)副社长职责
1
、常务副社长、外联副社长各一名。前者协助社长处理校内日常工作,后者协助社长处理外联工作。
2
、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
3
、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第十三条  编辑部
(一)编辑部主编一名,副主编两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编辑部职责

1,在校内各班设置通讯员

2,收发稿件
3
,编辑《琴韵》社刊。
   
第十五条  外联部
(一)外联部主任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外联部职责
1
、对外宣传、交流和合作。
2
、举办各种讲座、培训、参观等活动。
3
、《琴韵》社刊的对外发行。
   
第十六条  宣传部
(一)宣传部主任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宣传部职责
1
、校内宣传。
2
、《琴韵》社刊的校内发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应社员本人申请,各组织结构人员可兼任。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应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文学社理事会。

                                                                          

三、社团刊物及活动

社团刊物

1、刊物名称:琴韵                                                                                    

2、出版时间:季刊                                                                              

3、栏目设置:(暂定) 卷首语  书乡漫步  随笔小札  诗心灵动  青青校园  他山之石  考场美文  社团之星

社团活动

1、招新工作。组建完善社团机构,充实社员,保证社团工作正常进行。

2、办好社刊。社刊是一面反映社团活动的镜子,也代表着文学社的形象,办好社刊是文学社团活动的重心。

3、开展主题征文活动。配合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在发挥宣传作用的同时培养学生观察生活,感受生活的能力。

4、组织读书会。采取班级读书会,专题读书会的形式指导学生阅读以开阔视野,积累素材,触发感悟。并要求做好读书笔记为写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5、举办文化讲座。聘请优秀语文教师开展专题辅导讲座,引发学生思索,激发兴趣,鼓励学生自主研究、探索并做好记录,以此提高审美鉴赏能力和动手能力。

6、组织参观采风。定期组织学生外出参观采风积累写作素材,增强社团的凝聚力。

7、评选优秀文学社员。对在读书写作方面表现突出的社员予以表彰,利用社刊“社员之星”栏目和校广播台进行宣传,扩大文学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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