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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2008—2009学年度下学期初中科学课程调整及课时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2227    更新时间:2009/5/5 14:30:33
各区教育局,局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同意,我市将于2009

年春季开始,在全市初中实施分科课程实验。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按国家课程标准进行分科改革实验。科学综合课程,列入地方课程管理和教学。    ‘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试行)>(湖北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开发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开发与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教基[2002]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于2008—2009学年度下学期,在七年级开设生物、地理。其中,生物每周安排3课时,地理每周安排2课时;八年级开设生物、地理和物理。其中,生物每周安排2课时,地理每周安排1课时(原地理课程中的人文、区域地理内容已含在历史与社会综合课程中),物理每周安排2课时;九年级继续开设科学,每周安排5课时。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仍然考查科学科目。

   七、八年级开设科学综合课程,纳入地方课程管理和教学,每周安排2课时,可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课时中打通使用。

    其他学科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按照《市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幼儿园)2008—2009学年度执行课程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武教基[2008]39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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